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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应该立法,玉林狗肉节应禁止(郭子福)

u=3258840019,2029552211&fm=21&gp=0    (作者:理科思维郭子福律师)我们知道,在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人吃人的事件,在那个年代看来,这是正常的。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意识到人吃人是不文明的,所以后来就禁止人吃人,只允许吃动物了。
而在随意吃动物的年代在今天看来还是相当惨忍的,所以很多国家不允许对动物用刀杀死,而电击屠宰,同时把虐待动物定为刑事犯罪,比如玉林狗肉节中有人公然用夹子夹着狗的脖子向护狗人示威,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某些国家,这个虐待狗的人可能就被投入监狱了。
当然我们国家还没文明到那个程度,至少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文明到那个程度,但不能依老卖老,不能认为国家还没立法规范就可以任意虐待动物吧,那个用夹子夹着狗脖子的人,能忍心看着狗怜悯的眼光和泪水而无动于衷,那说明他也是蓄牲的话,可能都是在赞美他了。
虐待动物的事件不止这一起,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女孩子用脚虐待一只可怜的小猫咪,那个“美“女脸上洋溢着笑容,脚下却踩着开肠破肚发出惨叫的小猫,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像这种毫无人性的蓄类在别的国家早就被绳之以法,而我们堂堂的文明古国竟能允许此等蓄类存在?叔可忍婶也不能再忍着了,是到了该用刑罚来制裁的时候了。
因此,我建议国家立法,将故意虐待动物的人定为犯罪,因为这种“非人类“一定很残忍,一定会对人类也构成威胁,需要用刑法来惩罚这种“蓄类“,同时禁止玉林狗肉节,在西班牙因太残忍拟取消斗牛节的形势下,我们做为一个文明古国,决不能太落后。
 (郭子福律师:中国百强律师、央视主讲律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理学士、漫画家,微信/QQ:2930818,电话:13811660988,http://guozif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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