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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违规发薪11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郭子福律师)

20081159110596  (作者:郭子福律师)最近,网上报道了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审计中发现有七家央企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

其实这样的事例很普遍,不只是2013年、2012年、2011年、2000年甚至是2014年也可能是存在的,因为出现这样的事例向来都是批评了事,最严重也就是把违规发放的资金退还一部分,领导给个处分了事,多年前就曾曝出某基层国企一个看大门的一年收入37万,最后也只是退还了事。因此,这样的事如果不按法律办事仍然会层出不穷,这比那些私下倒腾国有资产的人还要高明,私下倒腾国有资产可能会构成贪污罪,而这样明目张胆地与国家法律叫板,却什么事儿都不会有,其实,法律真的对此没有惩罚吗?

法律是有的,只是没人执行罢了,在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以单位名义包括“以单位的名义采用福利、奖金、分红、补贴等名目,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私分”

因此,这些明目张胆的人,早就在我国刑法中有规定为犯罪的,但从来没有执法人员去执行,总只是说所谓的违规,我要高声告诉大家也告诉国家,这些行为可不是违规,而犯罪,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知道了。(郭子福:中国百强律师、央视主讲律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理学士、漫画家,微信/QQ:2930818)

附原文:

中新网6月24日电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国有企业审计情况时,刘家义称,审计发现,7户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

刘家义指出,据审计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11户中央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09年至2012年,企业资产总额和净利润分别增长50.25%、35.02%,总体经营业绩逐步提高,但一些企业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损失。抽查11户企业的791项重大决策事项中,有230项(占29%)存在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缺乏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决策内容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34.68亿元。如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油气开发、并购重组、国有资产处置等过程中,一些企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甚至与民营企业或个人串通牟取私利,严重损害国有权益。

有的企业会计核算不准确,薪酬管理不到位。审计发现,11户企业2012年收入、利润和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73.37亿元、56.67亿元和88.44亿元;2460项大宗物资采购和781个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20亿元;7户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

刘家义强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94项,补缴税款和挽回损失34.74亿元,并处理了190名责任人员。

 

(郭子福:中国百强律师、央视主讲律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理学士、漫画家,微信/QQ:29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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