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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医生构成犯罪—-湘潭产妇死在手术台医生护士不知去向

20140814     (作者:郭子福律师)大家都知道,司机在开车过程中,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造成他人死亡时,并且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医生在疗治过程中,不遵守医疗规范而造成患者死亡的,也应当定罪处罚,但司法实践中,却没有一例定罪的,往往警方或其他法学“砖家”的解释是,医生有执业资格,不是非法行医,所以不是刑事案件。那么,我想问的是,司机在道路上开车,如果有驾照的话,也就是不是非法开车。那么,造成他人死亡的,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解释显然极为荒唐可笑。

前段时间有一个妇女做妇科手术被麻醉后,直接进入很多男性医生观模并拍照,最后仅赔偿了事,还有男医生强奸被麻醉的女患者以及利用检查为名猥亵强奸患者,等等这些事发生之后,往往冒着医学的名义而轻处,这也给医患关系留下了祸根。按照刑法理论,对不能反抗的病人残疾人做为犯罪对象的不仅不能减轻处罚,而应加重处罚,我国的刑罚力度极其不严肃,这也给广大百姓心中埋下了恨医仇医的种子。

曾经有一起报道说的是,有一个妇女去卫生院做检查妇科,结果一个实习医生建议进行剖腹探查,当妇女躺到病床上被切开腹部后,这名实习医生把腹内的东西取出来却归不了位,结果扔下患者就跑了,妇女最终导致流血过多而死亡。这起事件最后也赔偿了事。其实这样类似的事例还有,往往最终以医疗事故结案,其实有的医生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了,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这样定罪的,而且即使医生在主观上不存在主观故意或不存在放任的间接故意,但过失给患者造成的损害的,也应该定罪。

刚才说过了,如果一个司机过失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他人被撞死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医生过失致人死亡,凭什么可以免罪?而且有时医生并非完全过失,而是主观上存在用患者练手做实验的故意,其罪责应当更重才对,但我国在这方面网开一面,对医生犯罪过分宽容,这样做的结果势必会导致医生面对患者的责任心下降,也势必会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往往患者受到伤害时公安机关都不介入处理,往往会使患者家属感觉求告无门,更有甚者采取极端手段而报复医生。但是,医生存在过失或故意造成患者死亡而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比如,美国歌星迈克尔杰克逊死亡后,警方第一时间先要调查其医生是否涉嫌故意杀人,而中国却不同,患者死亡后,警方都不管,而是让患者家属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赔偿事宜,直到事情闹大了,患者家属去医院闹事了,警方才去出面管家属,试想,当初患者在医院死亡时警方如果能主动介入调查,那么,是不是会使医患关系的紧张得到缓冲呢?

医生在医治过程中造成患者死亡,既然是医疗事故,那么,一般来说,医生往往会构成犯罪的,这是因为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条件就是医生存在过失,如果医生不存在过失,那么就不是医疗事故,而属于意外事件。所以但凡构成医疗事故,则医生一般也会构成犯罪了。警方应当先以刑事案件调查,我国有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罪名,这个罪并没有把医疗事故排除在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的司机被定为交通肇事罪,所以不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在医疗事故当中,没有专门的罪名,那么,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罪,所以,在医疗事故中,很多主治医生都可能涉嫌犯罪,所以我们的警方应当在出现医疗事故时,第一时间做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而不是等到患者去医院闹事时再管。

我曾在某个医院亲眼所见一名医生杀死一名患者,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因为一个小病而住院,那个病房属于“高干”病房。当时有一名六十多岁的退休老干部,他有冠心病,每年冬天都要去医院疗养几个月,因为他是花国家的钱。在我看来,他满面红光,能吃能睡,没什么严重的病,他自己也这么说,凡正是报销,每年来医院来看看,有时晚上也不在医院住,只是来输点液吃点药,而且用的药大部分是营养药。他说起话来声如洪钟,平时喜欢和我聊天,性格很开朗。但是,有一天一名年轻医生去听了听心脏,说他有点心包积液,需要做个心包穿刺来看看心包积液有没有感染。在我看来一个普通人感冒时也会出现心包积液,或者老年人也大部分会存在一点心包积液的,根本不需要做心包穿刺。但患者还是同意做了这个小手术的,因为他相信医生。于是当天下午,那名年轻医生就拿了器械直接在病房的床上,让患者坐着从后背把一根很粗的针插入心脏,当时似乎是来回找了半天。最后抽出一大管血水就走了。我很担心,知道这个穿刺非常危险,因为力度小则到不了心脏的位置或刺不穿心包外层,力度大就会穿透心包进入心脏从而造成心脏穿孔而导致患者死亡,所以需要医生非常熟练才行。而一名年轻大夫直接做这种穿刺实在太可怕了。后来,我问患者,他说很难受,我就告诉他马上通知他家属吧。他的家属来后,也没说什么,就是帮老人盖盖被子,叫叫医生,当天半夜,患者被送ICU病房,次日早上,看到他有家属哭哭啼啼,一问才知,患者去世了。现在想起这件事仍然是不寒而栗。后来我学习了法律,做了一名律师,认为这个事件中医生根本就不是过失,而是间接故意杀人,应当定故意杀人罪判刑。但当时,家属也比较老实,就那样不了了之。我不知道目前的中国还有没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如果有不知是怎么处理的?(郭子福律师:中国百强律师、央视主讲律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理学士、漫画家、国家二级武术裁判,易信公众号:zifuguo,微信公众号:guo-zifu)

附文:

湘潭产妇死在手术台医生护士不知去向医院称已尽全力
华声在线 08-12 17:23
华声在线湘潭讯(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张建平陈莎)8月10日下午,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一名张姓产妇,在做剖腹产手术时,因术后大出血不幸死亡。 “我们认为她是非正常死亡,医院存在很大责任,如果发现及时不至于死亡,也不至于隐瞒我们这么久。”张女士的家属认为,医生在抢救方面存在问题,但医院方面一直没给家属一个关于推迟死亡时间原因的确切答复。

产妇之死:大出血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据了解,张女士今年27岁,9号凌晨4点有了临产的迹象,10号上午张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带着妻子住进了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准备待产。上午11点,妇科医生给张女士做了一系列产前检查,胎位正常,但由于胎儿较重,医生建议家属做剖腹产。

随后,张女士被被推进了五楼的手术室。12点05分,手术室护士告诉家属,产妇顺利产下宝宝。

孩子被护士抱出来后,张女士一直没有从手术室内出来。半个小时后,护士通知一直守护在手术室外的刘先生,称产妇出现大出血的情况,需要输血600CC,让其赶紧签字。刘先生说,1个小时后,护士又通知他,称出血情况没止住,要其赶紧去买止血药,刘先生立刻就到一楼缴费。直到下午3点,医院请来市里专家进行协商,进进出出,好像很急的样子。

下午5点左右,一名护士从手术室出来通知刘先生,称产妇大出血,现在必须切除子宫,需要刘先生签字。刘先生听了心里凉了半截,但想着只要妻子能活命,怎么都行。

就这样又过了几个小时,直到晚上9点,刘先生家人听到有人在议论,说产妇已经死了。情急之下的刘先生上前使劲拍打手术室的大门,这时,出来一个自称是代理院长的人,说产妇仍在抢救,有脉搏。刘先生只得在外继续焦急的等待。

直到晚上11点,刘先生再也按倷不住,再次敲门,询问护士情况,可此时,手术室内没有任何人回答他,因为手术室的门被反锁,刘先生不得不撬开手术室的大门。可进去之后,刘先生看到的了他难以置信的一幕: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也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房间里只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士在吃着槟榔,抽着烟。

家属质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短短半天,刘先生经历了悲喜两重天,从初为人父的狂喜,坠入痛失爱妻的深渊。

回忆全过程,刘先生对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提出了诸多质疑:妻子产前检查一切正常,为什么死亡以后就说是羊水栓塞?先前怎么没有检查出来?在产后抢救过程中,为什么也没有讲过?在产后大出血抢救过程中,病人病情危机,为什么医生不下达病危通知书?为什么在下午3点的时候打电话去梅林桥镇询问有没有这个人,并说已经死亡了?

最让刘先生难以理解的是,妻子在死亡以后,为什么医生不及时通知家属。“如果医院责任心强一点,这个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而且事后,院方始终没有道歉,只是反复诉说他们已经尽力抢救。

院方:现在不便介绍情况

死者亲属反映的情况属实?8月12日中午,本网记者前往湘潭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胡亮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自己此时在汇报工作,政府已经介入,详细情况不便介绍,主要这个病人是因为羊水栓塞发病比较急。

随后,记者和湘潭县卫生局齐局长取得联系。齐局长称,8月11日上午,湘潭县政府、县卫生局等部门先后派来负责人,约死者家属、院方代表和政府代表三方在湘潭县红叶宾馆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

目前,院方和死者家属还在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当中。

附文二:

家属索赔120万院方愿赔53万
2014-08-13 19:33   来源:法制晚报
8月10日,湖南湘潭一名张姓产妇不幸死亡,报道引发关注。起初舆论一边倒向死者家属,将矛头指向当事医院,后随着更多事实的披露,舆论开始反转。产妇朋友称院方愿意承担80%的责任,赔偿53.6万,且不希望家属走法律程序,另有20%的责任由死者承担。另据媒体报道,死者家属索赔120万。

8月10日,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一名张姓产妇,在做剖腹产手术时,因术后大出血不幸死亡。经媒体报道《湖南一产妇死在手术台主治医生护士全体失踪》,引发关注。起初舆论一边倒向死者家属,将矛头指向当事医院,后随着更多事实的披露,舆论开始反转。

据媒体报道,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称,产妇张女士8月10日上午11时许进入手术室,行剖宫产,12点05分,顺利产下婴儿。随即出现产后大出血,13点,检验科电话报告,凝血功能明显异常,纤维蛋白原检测不出,初步诊断羊水栓塞。

唐剑峰是产妇张女士的朋友,从张女士进手术室开始一直在医院。据唐剑峰介绍,在等待张女士出手术室的中途,他和张女士丈夫在医院旁的餐馆吃午饭。张女士的婆婆跑出来找到他们,说张女士有生命危险。

回到医院,唐剑峰问医生:“搞得定吗?搞不定我们转院。”对方告知,已经请上级医院医生来会诊。15时左右,湘潭市中心医院会诊专家到达该院,认同羊水栓塞的诊断,建议切除子宫。唐剑峰看见两拨会诊医生进入手术室。

16时左右,从手术室推出一些手术设备。“设备推出来,我们以为人已经抢救过来了”,唐剑峰告诉媒体。此时,张女士的亲戚朋友已经陆续赶到医院。

张女士的婆婆告诉媒体,17时左右,一名护士从手术室出来通知家属:“产妇大出血,必须切除子宫。”她对于护士告知的情况并不十分理解,“正常的剖腹产怎么可能切掉子宫?”最终,张女士的丈夫签字同意切除子宫。17时15分,张女士的子宫被切除。

唐剑峰介绍,从张女士签字到晚上9时,手术室外没有任何消息。唐剑峰和张女士的丈夫重敲手术室的铁窗,“有个着便衣的人”开窗告知家属:“人还有心跳,但是没呼吸了。”

在敲铁窗之前,据唐剑峰介绍,张女士的父亲接到村委会的电话,对方问:“是不是女儿在医院生孩子?”张父给予肯定答复后,对方便挂掉电话。

另一边,院方召集张女士的哥哥、堂哥在负一层商谈事情,“村上有3个领导也赶来了”。此时,守在手术室外的唐剑峰和张女士丈夫仍不清楚发生的事。唐剑峰告诉媒体,晚上9时多,张女士丈夫下楼看刚出生的小孩,才知道张女士已经死亡的消息。

“我们把门撞开,没有见到尸体,只有用来抵门的凳子。”唐剑峰介绍。

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医生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1时左右,切除子宫以后,仍未能抢救成功,院方宣布死亡。”唐剑峰告诉媒体张女士家属“从未收到死亡通知书”。

院方解释,张女士死亡后,该院副院长与家属在手术室门口沟通,被围攻。唐剑峰的说法时,“医院找了十几二十个社会上的打手在手术室外转”。

据媒体拍摄的视频可看到,晚上十二点记者赶到医院时,多处地方已经被打砸,医院已经聚集了很多死者张女士的亲戚朋友。

晚上12点多,死者张女士的家属再次进入手术室,见到手术台上已经去世的张女士,“满口鲜血”。“手术室里除了产妇和一个垃圾桶外,没有一个人。”唐剑峰讲,院方对此的回应是:“此时院方已经完成尸体护理,人员撤出手术室。”

媒体多次致电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副院长杨剑了解相关情况,电话了通了没人接,目前处于关机状态。

湘潭县卫生局就张女士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称:8月10日12点05分胎儿出生后,产妇出现呕吐呛咳,院方立即抢救,但产妇因羊水栓塞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21点30分死亡。目前湘潭县卫生局、司法局已介入调查。

据唐剑峰介绍,医院已与张女士的家属展开多次谈判,院方不希望家属走法律程序,“那样的赔偿少些”。唐剑峰讲院方愿意承担80%的责任,赔偿53.6万,另有20%的责任由死者承担。目前,多次谈判后,仍未果。(郭子福律师:中国百强律师、央视主讲律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理学士。易信公众号:zifuguo,微信公众号:guo-zi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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