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家庭 » 被家人虐待的病残人为什么得不到保护(郭子福律师)

被家人虐待的病残人为什么得不到保护(郭子福律师)

20111222915136684   (作者:郭子福律师,物理学士)前不久看辽宁卫视《王刚讲故事》,里面讲到了一个叫兰兰的24岁的女孩因为身患重疾,全身瘫痪,医生断定她本不能活过十八岁,然而,让她最伤心难过的不是疾病,而是家人的冷落。兰兰三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兰兰在家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家,家中只有其与父亲,但是兰兰的父亲本来就重男轻女,现在兰兰又身患重疾,父亲的冷落让兰兰感觉不到一丝家的感觉,几度绝望,割腕自杀。但是死神并没有收下兰兰,兰兰被救了回来。这时候兰兰的两个姐姐得知后决定将兰兰接到宁波照顾,看到这里本以为兰兰可以生活的好一些了,但是兰兰在姐姐家住了没多久,姐姐的经济发生的变化无法再照顾兰兰,又要打算将兰兰送回老家。兰兰无疑是家里的负担,谁也不愿意长期照顾一个全身瘫痪的病人。但是兰兰该怎么办呢?就这样等死嘛!兰兰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个年仅22岁的好朋友小飞,小飞大学刚刚毕业,小飞看到兰兰的不幸遭遇深感同情,而且兰兰也活不了太久,单纯善良的小飞想给兰兰最后的家人的温暖,于是小飞背着家人把兰兰接到了身边照顾。小飞和兰兰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但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兰兰的一次检查让事情陷入了困境,兰兰的疾病不不是致命的,只是无法治好,只要没有其他的疾病,兰兰的一生都将是瘫痪着度过,而且她可能获得比其他人更长。如果让小飞照顾兰兰一辈子,这恐怕困难了。毕竟小飞也仅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她还要成家,如果长期照顾兰兰,小飞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而且兰兰也不愿意这样拖累小飞一辈子。但是不在小飞这里,兰兰能去哪里呢?

在大家的帮助下,小飞也曾找过福利院,但是福利院指出兰兰是有家人的,她有父亲,有姐姐,不是孤儿,所以她不符合被收留的规定。兰兰该何去何从呢?

记得去年也是看电视节目中一个六岁的女孩长期受到亲生父母的虐待,几乎丧命。大家虽然都非常的气氛,但是却无法提供帮助,对于这个女孩,社会福利机构也是不能收留的,因为她是有父母的,虽然父母虐待她,但她的父母仍然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女孩后来如何了,节目没有再跟踪报道。但是我不免为这个女孩担心,如果父母再次虐待她,她可怎么办呢?

在很多国家,国家法律会对上述的两种情况进行国家干预,如果一个无生活能力的人不被亲人照顾,那么国家会有专业的机构出面照顾。但是我们的国家法律还没有设立这样的机构,那么这些人该怎么生活呢?如果没有人管兰兰,兰兰则必然在绝望中死去,如果没有人管那个六岁的女孩,这个女孩可能在下次被父母虐待时被打死了无人问津。生活对他们来说已经很不幸,难道他们就应该在无助中死去吗?我认为我们的国家应当设置专门的福利机构救助这些虽然有父母亲人,但无人照顾的人,因为他们比孤儿更加的可怜,有亲人却没有爱让他们对生活都已绝望,如果国家不干预,他们将没有出路。而对于他们有抚养义务的亲人,我认为国家应当由检察院出面起诉他们,让他们支付抚养费用,这样对这些人才是公平的。(作者:北京律师郭子福,中国百强律师、经济师、物理学士、漫画家,www.guozifu.com,微信/QQ:2930818,电话:010-51292618)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