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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用刑法严惩已婚冒充未婚者(郭子福律师)

201204191619205175    (作者:郭子福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来,发现离婚案件中有90%是因为有第三者的介入。在咨询我的离婚感情案例中,有些女士反映与其交往了一年多的男友竟然最后发现是已婚人士,而她的感情已经被骗走了,最后不得不成为介入他人家庭的“小三”。但按照国法律规定,这位欺骗女孩感情的已婚男士却受不到任何的法律制裁。也有的是“小三”公然向我咨询,以何种理由才能让他的已婚男友与妻子离婚而不用分给妻子任何的财产。每每听到这中案例,我都非常的气愤,但是又找不到我国法律的规定能对其进行制裁。现在的社会环境中,第三者似乎越来越多,但少有人问津已婚人士冒充单身欺骗别人感情的情况。并且也习惯了这种做法。人们对此似乎也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道德上的谴责越来越微不足道。

在离婚率飙升的今天,如何才能维护婚姻的稳定,社会的安定呢?郭子福律师认为应当用刑法严惩已婚冒充未婚者及故意做“小三”的人。我们知道,在国外,对于婚姻是非常尊重的,订婚之后必须戴订婚戒,结婚之后又必须戴结婚戒指,单身的戴戒指的手指和非单身的人士是不同的,所以他人一眼就能知道对方是否单身。而中国目前的形势显然已完全没有这种观念了,当然这与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遭到严重破坏不无关系。

因此,郭子福律师认为,当前形势下,要控制离婚率的抬高,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需要用刑法来严惩第三者和已婚人士冒充单身欺骗他人感情的行为。我国法律,虽然有重婚罪,但重婚罪条款几乎没有多大意义,重婚罪仅规定已婚者与他人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构成重婚罪,但这样的规定显然完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对第三者不以夫妻名义同居介入他人家庭和已婚人士冒充单身人士欺骗他人感情的行为制定专门刑律来制裁。

据此,郭子福律师建议我国人大立法:如果明知对方是已婚人士仍然与其做男女朋友交往的,或者已婚人士冒充单身人士与他人做男女朋友交往的,应当受刑法的制裁。以此,才能让甘做“小三”的人不敢再无法无天,让已婚人士欲冒充未婚来欺骗他人感情的人不敢再踏足这条警戒线。(作者:北京律师郭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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