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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不想住了怎么转租出去?

20140723    【案情描述】

(作者:郭子福律师) 小明从二房东那租的房子,租期三个月,刚住半个月,现在不想租了,如果转租出去的话,小明是否需要把三个月的房租都交齐,如果都交齐的话押金能当时退还吗?小明也没有和二房东签合同,手上有的就是收据,当时约定的他押一付三,先交了一个月的押金和两个月的房租,还欠一个月房租说过后再给,现在如果不补齐房租,押金不要了能住三个月吗?

 

【郭子福律师观点】

现在很多人都租房,特别是刚上班不久的工薪阶层,几乎都是租房一族,那么在租房后因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而需要换地方居住,但原来的房子又没到期该怎么处理呢?当然能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并退还未到期房租和押金是最好的,但一般房东都不会同意这么处理,如果剩余时间较多,则需要考虑把房子转租出去。

从法律上来说,转租房屋需要原出租人同意,这样则可以直接由转租后的承租的人直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剩余房租及押金则由转租后的承租人给付转租出租人。并记着把房东手里的押金条更换为转租后的承租人,否则在交房时需要转租出租人再次前来办理,比较麻烦。当然也可以不签订新合同,直接在原合同中将承租更改为转租承租人,并且由房东签字认可。

当然,也有房东不同意这么做的,那么就需要转租出租人与转租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回到本问题中,原承租人仍欠一个月房租未交纳,那么按照口头约定时需要交纳的,直到三个月期满再退还押金。(郭子福律师:中国百强律师、央视主讲律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理学士、漫画家、国家二级武术裁判,易信公众号:zifuguo,微信公众号:guo-zi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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